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2018年第13期

社论

不忘初心勇担当 矢志奋进新时代

重要论述摘录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重要论述摘录

理论纵横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到实处

学习体会

牢记使命担当 自觉担负“两个维护”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准有效惩治腐败

把实事求是作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

学有所悟

努力提高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质量与水平

专题 坚持“一体推进” 提高工作质量水平

监督、执纪、问责一体推进

监督、调查、处置一体推进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

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一体推进

打虎、拍蝇、猎狐一体推进

落实“两个责任”一体推进

一得之见

一组

特别关注 找准突出问题 护航脱贫攻坚

● 调查分析 ●

扶贫须清除这几只“拦路虎”

摸清“症状”更要深挖“病根”

● 案例分析 ●

“造”出来的扶贫账本

严重“缩水”的扶贫林

“变戏法”的“扶贫牛”

短评:找准问题才能精准施治

燕阁观察

聚焦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的N个“第一”

“老好人”实为老害人

操办升学宴,切记有红线

清风时评

以职位高低论成败实不足取

如此“小题大做”值得称道

别贪恋不受监督的“舒适地带”

优良政治生态是实干者最硬的背景

纪法讲堂 “实证”监察法

● 解读 ●

严格遵循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

把握好两个实体性要件和一个程序性要件

● 实务 ●

用好留置措施,打开行贿人这个突破口

深化“三转”

把监督挺在前面

短评:提高对监督职责的思想认识

卫士风采

在坚守中书写为民情怀

短评:因为担当,所以坚守

基层正风反腐

甘当“保护伞”的法院庭长

“四风”监督哨

红色教育走了样 上级领导被追责

广角

图片新闻

一线传真

地方简讯

关键词解

文史经纬 

走进博物馆一大会址纪念馆: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

吹尽狂沙始到金

古语今悟“读书渐进”小议

说文解字“道”:自然的法则

鉴史话廉千古忠孝表清门

清风文苑

历尽坎坷,信仰如磐

曾国藩心中的“怕”

 
调查分析2
摸清“症状”更要深挖“病根”
——从秦皇岛市查处案件情况看扶贫领域问题表现与成因
秦皇岛市纪委监委
首页
1

  扶贫领域到底存在哪些问题,从一个个已经查处的典型案件中看得最为清楚。2017年以来,河北省秦皇岛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截至2018年3月,已查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方面问题565件,查处563人,涉及违纪资金1298.82万元。从这些查处的案件和问题中,不仅可以归纳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主要表现,更能剖析出这些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四类领域成为问题多发区,程序违规是首要表现

  秦皇岛市辖9个县(区),其中青龙满族自治县是国家级贫困县。从全市查办的扶贫领域案件情况看,主要涉及危房改造、低保五保、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等四方面问题。

  危房改造方面。这一领域暴露出的问题数量最多,共查处179起案件,占查办总量的31.7%,处理178人。主要包括弄虚作假骗取危改补助款,村干部私自截留侵吞危改资金,私自转让危改申报名额,翻建改维修多领补助款,违规分配补助款等问题。如,青龙县某村支部委员、文书在申请危房改造翻建过程中,多领危改补助资金0.6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低保五保方面。查处104起案件,占比18.4%,共处理104人。主要包括核查信息不深入不具体,使某些不合规的人享受低保,村干部违规为亲属申报低保,违反扶贫政策随意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审核把关不严以及动态管理不及时等。如,青龙县某镇民政所负责人,在对某村上报的低保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时把关不严,致使郭某等6个不具备资格的村民享受低保待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产业扶贫方面。查处93起案件,占比16%,共处理93人。主要包括虚开发票套取产业扶贫资金,违规分配扶贫物,项目审核验收不到位,项目收益不明显等。如,青龙县某村支部书记在实施扶贫驴养殖项目中,虚开发票套取扶贫资金3.27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查处71起案件,占比12.5%,共处理71人。主要包括专项资金挪用,虚开发票套取项目补助款,虚假筹资套取“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等。如,青龙县某村将该村桥梁建设工程申报为“一事一议”项目,向上级财政申请奖补资金35万元,但后来发生套取奖补资金的问题,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从查办案件的违纪类型来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类问题:

  程序违规方面案件197件,占34.9%,共处理197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95人。主要表现为: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有的不能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入账、报账、记账;有的到账扶贫资金找不到对口项目,致使资金滞留闲置,影响扶贫项目实施;有的存在项目不公开招投标,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议定事项,不向群众公开项目资金的来源、使用、项目进展、产业分红等情况。

  违规分配方面案件170件,占30.1%,共处理170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81人。主要表现为:对扶贫养殖牲畜等项目调研不深、考察不充分,牲畜数量分配不合理,经营管理不善,群众有怨言,积极性不高,造成私自变卖套现问题频发;有的受危房改造补助名额所限,只能对部分危改户进行补助,村干部为息事宁人,将补助按户均分,造成扶贫资金使用不精准、政策落实打折扣。

  虚报冒领方面案件100件,占17.7%,共处理100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69人。主要表现为:有的村“两委”、村干部以先期垫付代替向群众筹资筹劳,隐匿套取“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有的通过虚列项目、空增工程量的方式,骗取扶贫资金。如,卢龙县某村支部书记兼主任佟某以虚报大葱、尖椒种植面积的方式套取扶贫资金10.2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贪污挪用、优亲厚友、截留克扣等方面查处案件相对较少,分别有29件、24件、8件,总占比10.8%,共处理60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47人。主要表现为:有的把扶贫资金当作备用款项,或挪用在美丽乡村建设、种养殖开发、村招待费办公费等方面;有的在资格认定时,收受请托说情,让家属、亲戚、朋友违规享受扶贫政策;有的利用职权对危房改造、粮补林补、扶贫开发、救灾救助和征地拆迁等资金吃拿卡要、截留私分。

  经过调研分析,我们发现贪污挪用、优亲厚友、截留克扣等其他地区易发多发的问题表现,在秦皇岛市表现不突出。这与秦皇岛市的贫困程度有关,仅有1个国家级贫困县,涉及贫困面较窄,对贪污挪用、截留克扣等重点问题监管集中、力度较强,取得的效果较好。

  监管不力、作风飘浮等原因导致问题易发多发

  调研分析发现,秦皇岛市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既有政治意识树得不牢、规矩意识没有打牢的原因,也有责任链条扣得不紧、责任追究问得不严等方面原因。这就导致部分基层党员干部存在侥幸心理、从众心理、“好人”心理、没有把自己摆进去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使脱贫攻坚任务监管不严、落实不力。

  资金监管不到位,导致了查处总量中38.3%的案件发生。主要表现一是乡镇履行资金监管职责不到位。扶贫项目实施在农村,资金监管在乡镇,一般是村报账,乡镇负责审核报销。近年来扶贫项目资金种类不断增多,数量大幅增加,由于乡镇工作人员少、任务重,致使一些扶贫资金不能得到有效监管,使得资金难以精准使用。二是村民理财小组成员缺乏专业财会知识,有的缺少理财会议记录,有的记录不规范、不详实,有的对扶贫资金项目票据审核把关不严格,有的迫于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影响,不敢监督,对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避而不谈,甚至伙同村干部违纪。

  审核验收不认真,导致了查处总量中20.5%的案件发生。主要表现为:有的在对贫困户、低保户资格认定时,责任心不强,敷衍塞责,走马观花,造成应保未报、非保入保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受人情影响,在审核认定贫困户或贫困资金受众对象时,放宽政策核定标准,违规让亲戚朋友享受扶贫政策;有的县直单位和乡镇在对扶贫项目、资金审核验收时,当甩手掌柜,不深入基层实地检查,把验收工作全权交给村干部,只负责审核村报送的材料、签字盖章,致使一些未实施或实施效果不明显的项目蒙混过关。

  项目实施不规范,导致了查处总量中19.3%的案件发生。主要表现为:有的急于获得上级扶贫项目资金,在申请立项时,没有深入调研论证,没有长远规划,没有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只是一“拍脑袋”就“跟风”“克隆”,周边什么产业多就发展什么产业,什么项目容易操作就上什么项目,致使扶贫项目背离当地实际、难以实施;有的只重面子不重里子,只管铺摊子、上项目、刷数字,对项目后期推动落实和经营管理置之不理,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发挥项目效益和促进群众增收上来,致使一些扶贫项目收效甚微甚至“夭折”。

  政策落实不到位,导致了查处总量中16.2%的案件发生。主要表现为:有的在落实上级脱贫攻坚工作规定时存在官僚主义,搞“一言堂”,致使一些扶贫惠民政策在基层走了样。

  走访帮扶不扎实,导致了查处总量中5.7%的案件发生。主要表现为:有的乡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组以及村干部把走访帮扶当成完成上级要求和任务,对困难群众不热情、不交心,慰问式、救济式帮扶较为普遍;有的把自己当过客,不愿与群众深入交流,不愿真情帮扶;有的为了陪同上级领导视察而入户,为了完成填表报表、发放资料等“规定动作”而入户,存在被动入户甚至不入户的现象;有的对农村基层群众自身的诉求问得不多,意见建议听得不诚,政策形势讲得不深,实事好事做得不够,群众关心的致富项目抓得不牢。

  对症下药,多措并举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找准病因才能对症下药,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病因”,需要从教育引导、责任落实、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等四方面加强扶贫领域纪检监察工作。

  抓早抓小,强化教育引导。开展专题培训,结合农村“两委”换届,讲政策、讲程序、讲法纪,增强规范履职、遵纪守法的自律意识。依托乡镇“廉洁诊所”,对贫困村村“两委”干部存在的扶贫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开展提醒教育。

  找准抓手,强化责任落实。制定脱贫攻坚履责清单,细化党委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做到责任落实全程留痕、有迹可查。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约谈问题集中的相关单位党委、纪委、职能部门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拓展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创新暗访监督方式,采取“机动式”暗访和“驻地式”摸排相结合,提升监督精准性。用好科技监督手段,运用好大数据筛查分析,借助扶贫开发项目库、公开公示平台、报账验收台账等多个平台载体,强化扶贫资金监管。

  快查快结,强化执纪问责。对扶贫领域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提级查办”“一案三查”“抽查复核”,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既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零容忍,又对履责不力的倒查追责,倒逼责任落实。

 
1